为推动品牌的确立与发展,配合参展企业全方位地展现企业风格和加强对品牌形象的宣传推介,提升企业品牌布展的艺术品位,促进服装文化与市场经济相结合。组委会决定在第十三届中国(虎门)国际服装交易会上,设立“展位形象”奖共16个。
评选范围:只限主展场内参展的企业参与,展位面积不限。参展企业在展位内进行品牌企业形象展示,可单项展示,亦可综合展示。展示形式不限,材料不限。要求展示内容健康,主题鲜明,具时尚性,创意性,艺术性。
评比办法:组委会将组成评比小组对展位形象布置进行评比,评选一等奖1名;二等奖2名;三等奖3名;优秀奖10名。
奖励方法:一等奖10000元;二等奖8000元;三等奖6000元;优秀奖3000元。
中国(虎门)国际服装交易会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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